晋建市字〔2022〕144号
省直各有关厅、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大对我省优势建筑业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示范引领效果,持续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条件及量化标准》进行修订。各初审部门应按照修订后的《标准》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于8月4日前将申报所需相关材料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条件及量化标准(修订).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