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开展了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核查认定工作,桂芳别墅等52处建筑(建筑群)被列入番禺区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同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分局也于近期公布了越秀区第二批共27处传统风貌建筑。
番禺区通过城市更新项目文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五普线索调研核查等方式,发现和增补更多有价值建筑,同意推荐桂芳别墅等52处建筑(建筑群)为番禺区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建议山吓五街26号民居等29处建筑(建筑群)按预保护对象进行保护,扩充番禺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桂芳别墅
越秀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则共有署前二街7号民居等27处建(构)筑物入选,同时越秀区还将保安南街7号民居等206处建(构)筑物列入线索。入选名录的建(构)筑物均位于大东街道与东山街道,建成年代多为中华民国时期,建筑类别为典型风格建筑或构筑物,包括独栋洋房住宅、集合住宅、传统街屋及骑楼建筑等。
据名录显示,本次越秀区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均在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充分反映了该历史文化街区作为民国红砖洋房建筑集中地的风貌特色,并展现了广州近代中外思想融合、多元文化的空间载体。
此前,番禺区已公布两批共计36处传统风貌建筑,越秀区已公布一批共计10处传统风貌建筑。其中,番禺区初步建立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日常巡查和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开展传统风貌建筑核查认定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延续历史文脉,将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
在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番禺将通过资金扶持和简化手续、打造更多经典案例、加强基层宣传,激励传统风貌建筑业主支持认定保护,让越来越多有价值的建筑遗珠“守得住”“活起来”,延续番禺历史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