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省住建厅按照《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攻坚破难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扎实推动集中攻坚克难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聚焦破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积极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健全全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提高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范性,2022年4月省政府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规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此后,相关城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发展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准入条件、支持政策、办理流程、要件及管理要求等。
截至7月28日,全省年度内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的4个市(地)均已出台本地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实施细则。其中哈尔滨市、大庆市由市政府印发,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由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我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