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2〕17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各类勘察设计市场活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并经2022年6月29日第 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8日
(全文公开 13-53〔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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