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函〔2022〕61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近日省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预报预警,我省已进入持续高温天气,旱情形势日趋严峻。为积极应对高温天气影响,提升水资源利用效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做好保生活、保生产、保生态,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肃政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重要部署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持续编制完善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节水减排理念以及城市节水要求落实到相关领域规划中,持续深入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提升城市用水效能,不断增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二、严明用途管控。市容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绿化栽植养护、建筑工地保湿降尘、叠水喷泉等景观用水应全面使用再生水,禁止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工业生产用水应当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就地利用,不得直接排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景观绿化、公共卫生间冲厕、保洁等应当使用建筑中水或市政再生水。居住区景观绿化、物业保洁、洗车等应当使用市政再生水。
三、严管用水大户。把用水定额作为约束性指标,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行业用水定额,合理确定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分档水量及计价标准。非居民用水要严格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禁超计划用水,超过计划定额50%以内的,按照最高标准,加价2倍执行;超过计划定额50%以上的,按照最高标准,加价5倍执行。居民用水要严格落实阶梯式水价制度。
四、严控管网漏损。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及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部署要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对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鼓励采用钢管、球墨铸铁管、薄壁不锈钢管等先进适用、质量可靠的供水管网管材,提升管网运行安全和效能。至2022年底,各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五、严格绿色建造。严格执行《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及技术标准规定,严把设计、图审、监理和验收关,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进行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安装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已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产权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快更新改造。
六、严厉保障措施。各地要立即全面组织开展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定额和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情况核查,对于超计划用水户,严格执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于尚未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要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各级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设立有奖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超计划用水、未按要求使用再生水、偷盗用水等行为,并落实专人登记、闭环办理。对于举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速从严从重处理。省住建厅将强化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约谈,并列入住建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督导调度,限时整改落实;对于整改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的,将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将统筹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等重要考核内容。
各地以上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8月19日前报送省住建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武剑 0551-62871220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