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函〔2022〕38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充分发挥示范检测机构在推动行业发展、促进检测质量提高方面的典型示范和正向引领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开展省示范检测机构评价工作。由检测机构自主申报,通过对申报检测机构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属地主管部门监管意见,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10家检测机构为2021年度山西省示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被确定为省示范检测机构的要立足品牌效应和社会认可等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为带动提高我省检测质量和全面推动检测行业发展做出贡献;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以省示范检测机构为目标,借鉴学习示范检测机构的管理经验和创新技术,诚信开展经营活动,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积极争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示范机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运用评价结论,落实好示范检测机构的扶持政策。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示范检测机构动态监管,同时要引导和督促示范检测机构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附件:2021年度山西省示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