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住建局紧紧围绕“住有宜居”工作目标,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四抓四促”,形成了全面宣传、贯彻《条例》的整体合力,物业行业法治建设、机制建设、物业服务水平逐年提升。 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佳木斯市将《条例》宣贯工作与“七五”“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制定《条例》宣贯方案,在提高职能部门干部物业法规政策掌握度和执行力的同时,广泛开展多渠道、多方位的
一是利用佳木斯住建等微信公众号推送《条例》,物业网等网站发布《条例》,电视、报纸及相关融媒体解读《条例》。
二是面向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和居民群众,发放宣传挂图1600套、《民法典》和省市《条例》口袋书2000份、转发省住建厅印制的《条例释义》300本。
三是到开发建设单位售楼处、住宅小区及外滩公园等公众场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的普法咨询,有针对性地宣讲《条例》具体条款,使有关各方明晰权力、义务、职责。
四是在全市开展了《条例》宣贯月活动暨物业法规政策业务大讲堂,目前已在同江市、富锦市举办了两期4课时的培训班,培训约180人次,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依法履职,增强物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