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住建添光彩 局长(书记)处长大家谈之——
创新引领 追求卓越
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郜鹏
近年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服务好缴存职工、服务好房地产市场发展、服务好经济建设为根本宗旨,改革驱动,创新引领,争创一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促使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业务指标快速增长,制度效用显著发挥。先后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等9项国家级荣誉以及省、市两级100余项先进荣誉。
一、惠民利民,锻造特色服务金字招牌
以六个“标准化”推动高效优质服务,职工购房首选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一)业务审批标准化。制定并公开《住房公积金行政职权目录和权责清单》《住房公积金作业指导书》,不断细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确保业务在大厅一站式办结,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放款速度快于商业银行,获群众普遍好评。
(二)办理流程标准化。自主研发新一代数字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所有业务均通过系统实现网上审批和网上支付。各环节的职责、权限、操作步骤和核准要件全部固化在系统流程中,通过指纹识别细化经办人权限,并由系统自动跟踪、记录业务办理全程,降低人为因素干扰。
(三)服务渠道标准化。一是柜面服务规范化。从培训入手,规范员工服务礼仪、站姿坐姿、手势表情、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等,实现“招手迎、目光交、迎声暖、双手接、文明语、快速办、准确指、双手递、多提醒、礼貌别”服务十部曲。通过举办“技能大赛、普通话比赛、礼仪展示赛、晨会比赛”四大赛事,使操作技能和服务礼仪得到持续强化。二是柜外服务延伸化。对特殊困难群体、集中开盘的楼盘提供上门服务或设立服务专场;每年由内设机构为200家单位上门宣讲和服务。三是线上服务多元化。开通了12329语音服务、微信、短视频和短信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等多渠道服务功能,完善流程和配套制度,逐步实现群众随时随地在线上进行查询、转账、预约和业务办理。
(四)监督考核标准化。一是严格内部监督。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所有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全程实时监督。建立晴雨表管理制度,窗口人员轮值互相监督和评价。二是邀请办事群众监督。制订工作日志、客户回访、群众意见簿处置等管理办法,召开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开展群众评议,多渠道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促进中心各项工作改进提高。三是委托第三方监督。通过专业的“神秘人”公司监督和考核评定,确定窗口排名和月服务明星,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五)现场管理标准化。创新住房公积金现场管理模式,采用分类管理、标识管理、色彩管理、行迹管理等十几种方法,对服务现场的人员、物品、设备、环境等每一个要素进行科学的精细化管理。实现各服务场所建设的标准化,统一形象,统一配置服务设施。打造出工作高效、群众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环境。
(六)安全应急标准化。中心构建了风险防控七大管理体系,实施以来,发放贷款130多亿元,实现零违规、零差错;编写《情绪化办事群众服务标准》等,对可控安全风险因素加以控制,预防突发隐患等。
二、防控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服务环境
以“零风险”运作为目标,探索建立七大管理体系,形成资金安全防火墙,保障服务环境的安全顺畅。
(一)分权管理实现权力制衡。约束领导权力,建立重大事项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把审批过程分为初审、审核审批、审计三个阶段,分别由不同科室操作,形成分段管理、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制度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先后制定《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标准》《贷款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科技管理避免人为因素。通过研发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设置系统控制红线,凡是有逾越红线的行为,系统自动终止,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业务差错和风险大幅度降低。
(四)痕迹管理留下真凭实据。对各项业务实行纸质痕迹和电子痕迹双向痕迹管理,全程记录每一项、每一笔审批业务开展的时间、依据、过程、内容、经办人等,使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留下痕迹。
(五)内审管理发挥监督作用。对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其中,对风险级别最高的信贷业务实行贷前审和每日审的事前审计。制度建立以来,连续多年实现贷款审批“零违规”。
(六)问责管理实现追究处置。在河南省率先制定出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责任追究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凡是失职、违规等行为都将严肃追责。
(七)标准化管理实现规范操作。将各项业务办理环节全部纳入系统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环节的职责、权限、操作步骤和核准要件完全固化在新系统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上,环环相扣,无缝链接。
三、做大规模,多策群力拓展服务范围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心综合施策,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使更多的群众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
(一)列入民生大计,政府推动征缴。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在全市范围召开市县两级动员大会,列入各县市区政府当年责任目标。
(二)严格依法办事,人大监督征缴。市人大常委会两任主任先后4次到中心调研,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组织召开人大代表企业单位负责人会议,督促人大代表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住房公积金。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已作为企业法人当选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三)加大宣传力度,舆论引导征缴。开展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组织多家企业向全市企业单位法人发出联名倡议书等,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充分挖掘潜力,拓宽征缴渠道。对导游和出租车行业、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务工农民,先后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城市中低收入职工提供住房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缴存执法,推动诚信征缴。每年开展全市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向企业法人和财务主管寄送《关于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函》2500余份,对186个单位送交执法通知单。加入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企业单位涉及住房公积金征缴和其他业务的诚信和不诚信行为,均纳入全省诚信体系,执法影响力不断增强。
(六)优质服务带动,推进制度扩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出台惠民政策,提高了制度的吸引力,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同时,积极协调受托银行,为缴存职工和缴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融资、理财、消费等产品,为缴存企业提供低利率授信贷款,提高缴存者的社会影响和优越感,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职工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完善政策,激活住房市场显成效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发展,其在满足职工购房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凸显,社会关注度也日益增强,社会满意度和知晓率也得到大幅提升。
(一)满足职工购房需求。目前,我市的平均房价在6500元左右,以100平方米为例,房价在65万左右,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规定,职工在购房时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剩余70%的不足部分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55万),贷款完成后,再使用夫妻双方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来冲抵偿还贷款,几乎不用动用职工家庭存款或工资,仅靠住房公积金就能搞定。住房公积金不仅仅解决了贷款问题,而是对职工购房融资过程的全面扶持。
(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年来,每年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变化和群众的需求制订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提高贷款上限额度,开展异地贷款、组合贷款、租房提取,采取多种冲还贷办法等,放宽对自主缴存职工、自建房贷款条件限制,放宽异地购房的提取条件,降低使用门槛,大大提高了职工的融资能力和还款能力,使贷款和提取业务大幅增长,对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以及市场调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全力配合市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全面梳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主动作为,自增压力,以“满足刚需、倾斜中低收入者”为原则,不断完善使用政策。
(三)加强民生保障。以2021年为例,全市共为4600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64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达到57.96万平方米。其中,中低收入缴存职工贷款金额占全部贷款金额的98.29%,购买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占贷款人数的87.48%;共为6.8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33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9.6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32%(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等)。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占总提取人数的98.01%。截止2022年8月底,我市共为1135名自主缴存人员发放26796.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为415名农民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760.4万元;无论从数字上看,还是职工住房消费的效果,以及房地产市场调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问题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