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应急管理 > 南宁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南宁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12-10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现有高层建筑约8200余栋,约占全区的30%,高层建筑数量及高层建筑火灾发生量均居全区第一,火灾风险居于高位。

  为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近日,南宁市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聚焦高层建筑重大风险隐患,在前期治理工作基础上,分级分类评估、精准严格整改、标本兼治提升,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以下5类: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高层自建房建筑。重点整治内容包括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等7类共性突出风险和各类建筑独有的突出风险。

  据了解,南宁市将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政、消防救援等部门(机构)对5类重点对象开展专家团队集中检查,逐个地区、逐栋建筑排查检查,建立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掌握重点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风险,并组织开展分类整改、核查校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南宁市要求各地依托新成立的南宁市城市片区物业运营服务中心,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高层住宅、高层自建房建筑建立“楼长制”工作机制,发挥社区网格员和党员积极性,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

  同时,鼓励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自建房在建筑公共区域、厨房等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配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鼓励应用超高层公共建筑建设压缩空气泡沫灭火剂快速输送系统,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灭火效能。推动各地区将老旧高层住宅、城中村高层自建房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要及时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有关标准,着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统性、根源性、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2.09.26宁西雯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209/20220926_7681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