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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0作者:admin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委)、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加快推进我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csjs_3792/202210/t20221017_60180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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