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要求,省财政厅会同我厅制订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环境治理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项办法予以公开。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环境治理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