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阿里地区平措旦增代表《关于加强阿里地区传统村落民居建筑保护的建议》的答复工作,我厅积极与平措旦增代表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讨论研究如何加强阿里地区传统村落居民建筑保护相关问题,并征求文物、发改部门的意见后起草了《关于对<关于加强阿里地区传统村落民居建筑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答复从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情况、阿里地区目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及下一步工作等方面对平措旦增代表《关于加强阿里地区传统村落民居建筑保护的建议》涉及的内容做了详细回答。同时,4月15日安排专人与平措旦增代表当面进行沟通,就阿里地区传统村落下一步申报、保护规划编制、建筑风貌指引、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沟通,并认真听取了平措旦增代表意见建议。
平措旦增代表指出,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程,使很多历史建筑、传统名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在积极保护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利用、以用促保,进一步增强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使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指导督促阿里住建部门,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做好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推荐申报工作,调查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力争形成集中连片传统村落保护区,争取更多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将更好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建筑。同时,积极与自治区文物部门沟通衔接,将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村落民居建筑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依法保护范畴,共同传承民族文化,守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