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举行住建领域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专题学习班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该文件吹响了招投标领域“严打”的号角,是向招投标领域的一切丑陋的、违法的行为宣战的檄文。为学懂弄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该市住建领域招投标行政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9月22日,该局在宁远县举办了永州市住建领域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专题学习班。
各县市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住建局(招标办)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具体从事招投标行政监督的工作人员,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相关人员,共50多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冯兆代表宁远县委县政府对本次专题学习班在宁远举办表示诚挚地欢迎,就如何将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学习内容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讲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并对办好这次专题学习班寄予良好祝愿。
在为期一天的培训中,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就《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有关工程采购方面的区别和联系、招标文件核查问题的具体情形和处理标准、住建领域招投标行政监督清单内容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解读。
参加培训的同志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学习很有收获,希望以后能够多举办这样的培训班,给大家多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这不仅有利于从事招投标监督的同志牢固树立认真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厚植依法履职、依法监督的法治生态,也有利于助推全市住建领域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