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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7作者:admin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发﹝202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已经2022年11月16日第1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

  2.《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日

  

  (全文公开13-56〔2023〕1)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3/1/116794.shtml?t=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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