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服务和指导工作,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节能建材管理中心)计划向社会公开遴选《建材市场信息调查采集》(建筑外窗)项目承担单位,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建材市场信息调查采集》(建筑外窗)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
为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工作,拟于2023年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建筑外窗市场信息调查采集,包括:
(一)每两周采集建筑外窗的区域产能和产量信息、价格信息、产品能耗信息、主流品牌和厂家信息、总体市场需求、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供应情况等信息,并进行数据汇总和分析,形成周分析报表。
(二)结合全年建筑外窗相关情况形成《2023年度建材市场信息调查采集》(建筑外窗)分析报告。
三、工作进度要求
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信息调查采集、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完成分析报告。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万元。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委托定选单位开展工作。
六、定选原则
(一)市节能建材管理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首先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遴选评分表逐一打分后,按照平均分进行排名,分数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评审委员会可以推荐排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市节能建材管理中心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行业背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八、评选标准
(一)资格评审
参选单位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结果 | |
是 | 否 | ||
1 | 参选函 | ||
2 | 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 ||
3 | 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 ||
4 | 报价在财政预算范围内 | ||
5 | 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
(二)综合评分
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机构条件 (30分) | 主营业务与项目内容有关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材行业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20分;牵头组织过1项与申报内容相关的建材调研项目5分,参与1项3分,最高10分) |
2 | 人员条件 (15分) | 负责人有开展建材行业调研相关项目经历(主持过1项5分,参与1项3分,最高15分) |
3 | 工作方案 (50分) | 对建筑外窗生产企业在本市供应情况掌握准确(0-15分) |
调研目标清晰,计划制定合理(0-15分) | ||
方案内容完整明确,项目技术路线可行(0-20分) | ||
4 | 遴选报价 (5分) | 基准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申报单位报价的偏差率:100%(申报单位报价-基准价)/基准价(百分号前保留整数) 申报单位报价比 基准价偏差率每高5%扣1分;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低10%扣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5分(保留一位小数) |
九、申报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七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一册,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要求:报送人必须持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均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申报材料。
(二)报送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4: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429室)
附件:1.参选函.doc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3日
(联系人:邓夺;联系电话:1511019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