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2023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支持重点向位处于中西部、基础工作较扎实、乡村特色产业成熟度较高的地区倾斜,重点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留住乡风乡韵乡愁。
根据通知,2023年,在全国范围选择35个左右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县级市、区、旗及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统称“县区”)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示范期2年。申报县区应拥有5个及以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每个省份可以推荐1~2个县区参评示范县区,其中符合条件的县区达5个(不含)以下、5个及以上的省份分别可以推荐1个、2个县区。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示范市州、示范县区,不得重复申报。
中央财政对示范县区予以定额奖补,其中东、中、西部示范县区补助基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同时,根据示范县区拥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情况赋予相应奖补系数,拥有5~9个、10~19个、20个及以上中国传统村落的示范县区补助系数分别为1、1.25、1.5。每个示范县区的补助资金数额为相应的补助基准乘以补助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