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于近日对外发布。这一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报告》指出,加强与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省投资促进局沟通协调,实行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月报表”制度,每月统筹调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同时,规范部门权力运行,重置权责清单,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 年版)的通知》为基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等,全面梳理形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结合国办发〔2022〕2 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要求,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依法编制《贵州省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住建部分)》,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继续组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证照分离”工作改革部署要求,对住建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在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方面,完善与民法典物权编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加快推进《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立法进程,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工委和省司法厅开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工作,组织赴贵阳市观山湖区、云岩区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召开立法起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并修改《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已向省和市(州)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修订了《贵州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有关内容,明确买卖双方责任,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
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报告》强调,严格合法性审查,对《贵州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贵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等 9 件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完成《2022 年贵州省历史文化保护宣传片摄制合同》《贵州省住房保障体系研究政府采购合同》《2022年贵州省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合作协议》等 16 件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
加紧推进《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修订工作,对《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等 31 项立法项目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全省住建系统已派出执法人员 5353 人次,对 7822 家监管对象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同时,统筹推进“六大专项行动”。为推动助企惠民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盘活闲置低效资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肃财经纪律等“六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地落实,根据省政府研究推动“六大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照“六大专项行动”责任分工,主动认领并梳理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六大专项行动”落实措施情况表》,助力出台《贵州省 2022 年下半年经济工作六大专项行动方案》。
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