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法规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07作者:admin来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科〔2023〕111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2〕74号)有关要求,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经研究,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取100家工程造价企业,随机抽取33名执法人员和38名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经省市两级专家评审和现场检查,于2023年4月4日形成检查意见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1家企业进行了申诉。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企业基本情况良好,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和我省工程建设计价标准和相关规范,抽取的成果文件质量均能达到相关要求,工程计价活动质量总体可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成果文件编制不够规范。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工作方案编制不完整,还存在成果文件编制、复核、批准未严格落实三级签章要求等问题。

  (二)部分企业未能积极配合检查。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主动上传相关资料;个别省外企业以拟注销分公司为由,不配合检查。

  二、考核等级确定原则及考核结果

  (一)考核等级确定原则

  1、按要求上传成果文件,且成果文件综合评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企业确定为合格等级;经核查检查期内无相关成果文件,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现场检查意见为合格的确定为合格等级。

  2、未及时上传自查报告且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确定为不合格等级;不配合检查的企业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3、已注销或无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未开展造价业务的企业在本次检查中不确定等级。

  (二)随机抽查情况

  1、按要求上传成果文件,且成果文件综合评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企业共有71家;经核查检查期内无相关成果文件,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现场检查意见为合格的企业共有18家;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经复查合格的企业有1家。

  2、未及时上传自查报告且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1家;不配合检查的企业1家。

  3、已注销企业2家,无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开展工程造价业务企业6家,不确定等级。

  (三)随机抽查考核结果

  按照研究确定的评定原则和考核等级标准,经综合考核确认:本次检查合格企业90家,不合格企业2家,不确定等级企业8家。

  三、处理意见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本区域内注册人员执业情况、承接业务登记情况、工程造价成果质量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省厅将把本省不合格企业列入下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持续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省厅将对企业法人进行约谈;对在我省执业的省外不合格企业,将把检查结果抄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对已注销的企业,不再纳入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附件1: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有成果文件企业).docx

  附件2: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未上传成果文件企业).docx

  

  2023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hnjs.henan.gov.cn/2023/05-04/27360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