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增效。
在开展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行动上,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实施能耗或能效限额管理。同时,计划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分别提升20%和30%。
《行动计划》主要从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区域节能降碳四方面开展节能增效行动。
在开展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行动方面,修订《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研究制定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等,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落实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激励政策,出台专项政策要求绿色金融支持的绿色建筑项目原则上须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光储直柔”技术应用等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推进智能家电与住宅产业融合发展等。
在开展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行动方面,推动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开展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消耗数据年度统计与更新常态化工作。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实施能耗或能效限额管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调适,珠三角九市先行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或绿色性能后评估。鼓励采用大型公共建筑“业主自建+数据共享”模式进行建筑运行能耗及能效监测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5年,广东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30%,城镇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运行一次、二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2亿吨标准煤以内,建筑用能电力消耗比例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