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要求各地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整治情况,查漏补缺,重点核实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是否全面完成、鉴定结果是否准确、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根据通知,各地要积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前期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通过管控措施防范安全隐患的全部经营性自建房和有居住需求住房,全部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其他无人居住闲置危险住房,存在严重隐患有倒塌风险的,督促拆除或村委会帮助拆除;对存在一般隐患的,动员修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对确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设置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等,建立专项台账,逐栋登记入账,乡镇及村委会明确管控责任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每半月巡查跟踪管控情况,确保管控持续有效。
同时,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实基层房屋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知识宣传,做好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加强房屋档案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