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城)发〔2023〕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的安排部署,我厅牵头制定了《全区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实施方案
近年来,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老化、受损等导致燃气泄漏引发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推进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针对用户端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快推动用户橡胶软管、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更新加装,提高用户端燃气安全风险自动预警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面开展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调查摸底,结合燃气管道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实施,统筹谋划推进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
坚持广泛动员、共建共享。以正确的价值导向推动工作,把推动工作过程与引导燃气企业、用户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参与,着力提高用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多方筹资、综合施策。积极争取城市燃气管道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落实地方政府、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出资责任,健全完善地方政府、燃气经营企业、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保障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资金。
坚持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在逐一入户摸排调查基础上,统筹做好存量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工作;新增用户应当在房屋开发建设或申请通气时,同步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软管和安全装置。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建立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安装单位、燃气经营企业、用户更新加装、入户安检、日常维护等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城镇居民和餐饮等商服燃气用户,凡使用橡胶软管及橡胶软管存在老化、不合格等安全隐患的,统一更换为金属软管;凡未安装或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安装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的,全部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更新加装。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查立改,立即实施更新加装。
到2023年年底前,完成40%的更新加装任务;到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更新加装任务。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区)加快推进,提前完成更新加装任务。
二、重点任务和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摸排制定方案(2023年6月底前)。各地要采取分包到户、责任到人等方式,逐一入户摸排调查,全面摸清城镇燃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等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摸排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过程中,要落实好管控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根据摸排调查结果,确定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计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作为燃气管道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结合燃气管道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老旧小区、人员密集的餐饮场所、孤老家庭、出租房屋及其它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用户,优先列入更新加装计划。
第二阶段,安全高效推进更新加装工作(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各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按照确保安全、适度超前原则,明确软管等更新加装标准。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实施主体,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等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建立全过程更新加装监管机制,加强软管等采购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组织做好验收、移交,确保更新加装后的软管等质量可靠、安全有效。安装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严禁违规作业,加强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实施过程安全管理,确保更新加装顺利推进,不发生事故。新增燃气用户要同步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金属软管、可燃气体报警器、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防止边改边增。
第三阶段,监督评估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各地主管部门和燃气行业专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进行抽查检查,实地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对进展缓慢或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更新加装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橡胶软管等摸底排查、更新加装计划确定等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更新加装内容、阶段目标任务和各方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各行业部门要落实更新加装的监管责任,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更新加装工作,强化工作调度,推进任务落实;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更新加装工作的项目、资金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灶管阀”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指导督促液化气钢瓶充装、检验、制造单位使用自闭角阀。燃气企业要落实入户安检及维修责任,安装单位履行质保期内的维修责任,燃气用户要履行安全用气责任。要加大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立足实际,用好燃气管道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财政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自筹资金投入,用户要合理承担出资责任。要加大低收入群体保障力度,落实橡胶软管等更新加装费用减免政策。更新加装后的燃气金属软管等产权归属用户所有,用户要落实日常检查责任,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安装单位。人为破坏或超出质保期后发生损坏的,或达到使用寿命的,由用户负责出资更换。新增燃气用户同步安装的,由用户出资。更换涉及拆改燃气设施情况时,由燃气经营企业或经燃气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三)压实企业责任。各地要依法依规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入户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入户安检人员加强培训并提高服务水平。燃气经营企业要细化完善入户安检操作规程,将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情况作为必查内容,通过上门检查动态掌握用户安全用气有关情况,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工作台账,企业内部要加强对安检人员入户安检工作的抽查检查。企业在入户安检工作中,要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动员用户主动配合,立即开展更换工作;拒不配合的,要及时报告属地街道、社区及政府有关部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餐饮经营单位中断一段时间后恢复经营的,必须进行燃气软管等使用情况安全检查,同步做好安全用气提醒。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大屏幕、橱窗、手机短信等平台工具,通过新闻发布会、调查问卷、张贴公告、公益短信、入户宣传、发放安全提醒卡等方式,充分发动燃气企业、社区、街道等组织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将使用老化或不合格燃气橡胶软管等安全风险以及更新加装的安全保障、工作计划等作为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广而告之,争取各方面理解和支持,调动用户参与更新加装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大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力度,对因燃气橡胶软管等安全隐患导致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各地要将排查整改燃气橡胶软管等安全隐患工作情况及制定的计划方案,于2023年7月1日前正式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燃气管道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计划进展月报内容,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