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在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中开展“首席审批师”制度试点,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通知要求,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首席审批师”制度,按照“一位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履职、一枚印章审批”的审批模式,归集相关部门项目审批职能,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向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实现审批权限向“首席审批师”授权到位,实现多级审批变为“即时办、马上办”,形成“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审批机制。
首批在合肥、芜湖、铜陵、阜阳、淮北、滁州、六安等7市开展试点。审批范围涵盖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各类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