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和物业管理规模发展迅速,截至2023年6月,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达305家,从业人员约8000余人,服务小区760个,成立业委会小区146个,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物业收费标准在0.8-2.4元/平方米每月不等。
为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管理水平,住建厅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先后多次深入地市社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开展调研督导,深入推进全区物业服务行业改革,实施政府、物业和业主联动机制,不断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管理模式,落实物业企业社会责任,配合当地社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加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一是研究修订《西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适时出台拟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从5元/平方米调整至建筑工程造价的5%,实行地市本级管理专户存储、分户计息和保值增值,同步开发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区维修资金“一张网”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及使用。二是指导地市推动物业管理地方立法。今年6月拉萨市修订了《拉萨市物业管理条例》,昌都市出台了《昌都市物业管理办法》,进一步了理顺基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
(二)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一是积极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2022年我厅指导区房协制定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标准及其评定办法,明确星级划分、收费组成、收费标准和评定方法等,填补了我区物业服务收费无标准可依的空白。二是组织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专项行动,重点解决物业收费不透明、支出不清楚等情况,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商品住宅小区公示率达到96%。
(三)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长效化常态化监管。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推出房地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监管平台,由原来的单一资质审批转变为对企业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结合市场秩序整顿和信访投诉处置,全面加强企业市场信用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区办结物业领域舆情及网民留言69件。对获评国家“美好家园”小区称号的2家物业企业给予信用加分,通过奖优惩劣,促进物业企业提升服务。
(四)筑牢物业服务安全防线。印发实施《关于持续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从房屋使用、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电梯、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对全区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特别是在电动自行车“三集中”管理方面,明确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并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整体规划。
(五)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围绕我厅开展的“紧盯目标、守住底线、狠抓落实、争创一流”目标管理体系和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将社区专业物业覆盖率、物业费信息公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纳入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以考促改、以考促管、以考促建,查找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共性问题和工作短板,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整改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
(六)积极营造物业良好营商环境。按照住建部要求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审批。扶持物业企业做强做大,加强标准化建设,鼓励本土企业与万科、碧桂园等一线物业企业品牌合作,引入先进服务理念和经验模式。大力支持山南海星物业、日喀则珠峰财信物业等本土较大物业企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同时,会同区市场监管(质监)部门,专门组织房地产、特种设备维保等行业协会,协调解决电梯维保费过高、转供电差价等问题。协调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等部门,落实专业单位对物业区域内专业设施的维保、收费责任,杜绝将应当承担的费用摊派给物业企业。
总之,通过党建引领推动物业行业改革,实施政府、物业和业主联动机制,不断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管理模式,落实物业企业社会责任,配合当地社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下一步,住建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行业改革,着力打造我区“红色物业”品牌,推动物业服务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制度标准建设、规范化市场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让广大居民群众住得安心舒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