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区住建厅联合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经信厅发布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的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三年行动方案》基于西藏自治区特殊自然环境条件下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推荐性技术路线,并鼓励各地(市)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厂-网”一体建设,通过“投建营”一体化模式系统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厂-网”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一市一主体”模式,提升全链条处理运行水平。
为了系统解决“西藏环境基础设施缺口大”的问题,《三年行动方案》提出:2023年~2025年期间,新建(改造)一批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新建一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理厂(水泥窑协同处置厂),全面补齐城镇环境基础短板。
《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强化全流程运行监管、完善收费机制等工作举措,明确了各行业和地(市)职责分工,强化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下一步,区住建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协同自治区各有关厅局,督促各地(市)不折不扣的完成《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的三年行动方案》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坚决按期完成住建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