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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2023-09-22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将全面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6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户使用责任、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及地方属地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川将通过3个月左右时间采取精准严格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建立整治清单,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健全燃气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联合监管执法三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年底前,燃气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立严进、严管、严处、重罚的常态化燃气安全管理机制,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燃气管网智能化监控预警能力基本实现,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据了解,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四川将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发展、监督管理等工作,并设立省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分别为召集单位和副召集单位,成员由省检察院等14个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市(州)党委和政府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3.09.19司建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309/20230919_774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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