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公安局牵头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群租房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展群租房整治工作。
据悉,本次整治持续至11月20日,整治范围包括群租房及不符合出租要求的经营性自建房,以消除群租房不符合出租要求的经营性自建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目前,福州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恢复2020年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建立的工作机制,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铺开。
《通知》还指出,按照规定期限搬离的群租房承租人、自建房承租人,属地街镇、社区及房管部门应主动帮助引导其对接住房保障体系。符合公共租赁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帮助指导办理申请程序并对接市国房中心实施保障;引导无房市民、青年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截至目前,福州全市核实群租房495套(其中住宅小区487套、自建房8套),现已完成整改320套,正在整改175套。
摘自人民网20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