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加强对施工工地巡查抽查,精准施策,对不同项目类型、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天气条件和时段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提升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水平。
根据通知,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防治负首要责任,应牵头组织成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明确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施工单位对施工扬尘防治负实施责任,总承包单位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对所承担专业承包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扬尘防治负监理责任,应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或编制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要时段,加强协同联动,严格执法,共同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在科学分析、系统溯源基础上,消除工作“盲点”和“死角”,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积极推动施工现场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鼓励采用无人机巡查、远程视频监控、云计算等信息化科技手段,将数字化采集与智能化监管相结合,实现智慧化识别和管控。大力推进绿色建造,努力实施绿色环保工艺,从起始端减少扬尘源,在过程中降低扬尘量,大力提升扬尘防治新能力。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3.10.19司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