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部署要求,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以“管既有、管新增、管长远”为基本思路,从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和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规范。明确了在落实经营性自建房常态化安全管理的同时,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突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区域和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高危房屋,进一步强化产权人(使用人)定期自查、基层网格员日常巡查和市县政府专项排查的组织实施。细化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内容,规范了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审批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经营性自建房源头监管,切实解决审批与监管脱节、经营准入监管缺失等问题。划分了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执行标准和相关要求,力求分工明确、边界清晰,协作顺畅、规范有序,着力构建经营性自建房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摘自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