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日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联合印发通知,就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进行明确。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许昌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同时明确,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次认定标准的明确,为提升许昌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推动许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