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的有效衔接,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和消防部门信息互通、业务协同,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发布通知,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通知明确,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每月共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清单及相应的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内容。
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中,按照有关规定将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室外消火栓(消防水鹤)、水泵接合器等相关标识纳入验收内容。对重大重点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邀请或函告,消防部门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出意见建议,协助测试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涉及消防救援的事项,亦可提前介入,派员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验收人员一并查验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