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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司法厅赴福建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立法 及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调研学习

发布时间:2023-11-16作者:admin来源: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立法质量,扎实推进我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渝率队于2023年11月8日至10日赴福建省开展调研学习。

  调研组一行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司法厅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学习了解福建省传统村落法制建设、机制保障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金明,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苏友佺及风貌办、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福建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后,调研组先后到屏南县熙岭乡四坪村、龙潭村,甘棠乡漈下村,永泰县嵩口镇、梧桐镇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介绍、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地传统村落格局肌理、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保护传承等情况,深入学习屏南县、永泰县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模式和资金保障等经验做法。

  

  杨渝指出,此次考察调研学习意义重大,既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也看到了差距、增添了动力。一要深入学习借鉴福建省在传统村落立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宝贵经验,结合云南实际,反思自身的不足、研究破解问题的办法,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推进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进一步明确亟需立法解决的存在问题、要提炼固化的经验做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加快推动出台《云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三要进一步加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力度,加快项目进度,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发挥好中央资金效益,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助推乡村振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设计与名城处、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负责同志,建水县、腾冲市、澜沧县、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yn.gov.cn/gongzuodongtai2/zhujianyaowen3/290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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