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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设计专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作者:admin来源: 宁夏住建厅

  

  宁建(消)发【2023】23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宁夏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技术规程》(DB64/T 1872-2023)(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工程设计行为,把好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设计源头关,决定在图纸设计文件中增设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防控设计专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23年11月1日起,全区新建、扩建的住宅工程设计文件说明中应增设工程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防控设计专篇(范本见附件1),并列入施工图审查内容。住宅改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实施部位及要点

  设计单位要依据项目实际在施工图纸中按照《规程》设计要点,就以下工程部位提出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的设计措施。

  (一)地基基础工程;

  (二)地下室防水工程;

  (三)墙体及装饰工程;

  (四)楼(屋)面板工程;

  (五)楼(地)面工程;

  (六)门窗工程;

  (七)屋面工程;

  (八)建筑节能工程;

  (九)筑给排水及暖通工程。

  

  三、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设计单位要对易发生裂缝与渗漏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进行细化设计,并绘制节点构造详图。

  (二)审图机构要严格把关,在审查报告中应说明设计文件中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技术措施符合《规程》的情况(见附件2),对未设置裂缝与渗漏防控专篇或专篇中未明确措施的;无裂缝与渗漏防控节点构造详图的,均按设计深度不足界定,应不予审查通过。

  (三)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各参建单位的统筹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监理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监理,确保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工作落得实处。

  四、大力推动《规程》贯彻实施

  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是住宅质量和品质提高的基础性要求,可以有效降低渗漏缺陷隐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的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规程》贯彻实施、落地见效,切实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助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反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联系电话:0951-5179559。

  附件:1.宁夏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质量常见问题防控设计专篇编制范本

        2.专项设计检查记录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tzl/gczlaqjd/gczlaqjg/202311/t20231110_4346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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