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行为,强化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意识,完善诚实守信的房地产经纪市场环境,保障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订了《天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wj/wfwj/zcxwj/202303/t20230303_6128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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