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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在工业类项目中推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促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7作者:admin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制定施工图承诺许可制度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标先进城市改革经验,注重关注工业类项目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工业类项目中推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促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

  二、推行施工图承诺许可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2020年开始围绕“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我市先后开展了两轮改革,启动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告知承诺制改革。目前,我市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000m2(且不含地下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 m2、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无地下室、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不再强制要求施工图审查。对于取消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

  2023年,按照全市总体部署,要在继续执行施工图审查现有改革政策的基础上,对新建工业厂房、普通仓库项目(消防特殊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除外),推行施工图承诺许可制度。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作出承诺,在基坑(槽)开挖前通过施工图审查,即可开展项目桩基部位施工。

  通过推行施工图承诺许可制度,对于满足条件的工业类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与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由原来的“串联”调整为“并联”,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尽早开工,更好地服务“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

  三、此次改革的创新点和工作要点是什么?

  创新点:通过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可以《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提前办理建设项目桩基部位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展桩基部位施工。

  工作要点:

  一是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新建工业厂房、普通仓库建设项目(消防特殊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除外),在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署《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承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并承诺在基坑(槽)开挖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是以承诺方式办理项目桩基部位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可以《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办理建设项目桩基部位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展桩基部位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建设单位凭合格书,申请建设项目整体的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实施后续施工。

  四、推行施工图承诺许可制度改革后,如何加强建设项目监管?

  推行改革后,还是要严守项目质量安全的底线。对于建设项目的监管,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对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各区住建主管部门强化全覆盖监督检查。凡是基坑(槽)开挖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后续阶段施工。在全覆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或建设单位未履行承诺擅自开展后续阶段施工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是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依法依规完善设计图纸,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zcjdx/202304/t20230414_6205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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