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了《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渝建科〔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各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政策文件作出如下解读: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及过程
2018年,市住建委发布《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渝建〔2018〕177号),对规范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的快速发展,原有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偏低,对产业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引导不够,已不能满足当前现代建筑产业发展需求,亟需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形势修订发布《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编制工作自2021年3月启动,办法起草期间,组织我市相关单位召开多次意见征集会,定向征求区县住建委,行业协会,以及30余家行业企业意见,认真研究并充分采纳吸收了各方建议,并更名为《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
此次《管理办法》修订,未改变产业基地的申报方式,但申报条件更加严格、指标要求更加明确、涵盖产业更加宽泛,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鼓励产业集群化发展,在支持企业类产业基地申报的基础上,支持以产业园区为主体申报园区类产业基地,引导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化发展。二是引导全产业链发展,除装配式建筑外,引导绿色建筑、新型建材、工业化装修、智能建造、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等相关产业发展。三是提高基地建设标准。提高并细化了产业基地指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作用,将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的新型建筑企业、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置区域研发中心等作为培育重点,同时为鼓励渝东南、渝东北地区积极申报产业基地,其建设要求适当放宽。四是强化智能建造实施要求,提出加强数字化管控平台、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设备等应用,实现企业生产系统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自动对接等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5章,共21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由市住建委负责全市产业基地统筹管理,委托市技术发展中心承担组织评审、技术指导、动态管理等具体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产业基地的组织申报、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提出将产业基地分为企业类、园区类两类,并明确了产业基地申报条件及具体指标要求。企业类产业基地分为综合类、设计类等6类,由相应企业申报;园区类产业基地强调全产业链发展的综合能力,由产业园区管理运营机构申报。
(三)基地认定。明确了产业基地的申报、认定程序,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后,由市技术发展中心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评审。
(四)监督管理。市技术发展中心对产业基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督促产业基地严格落实行业自律要求,市住建委每三年对产业基地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