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调研、创新举措,在邹城市、微山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建自建房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
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房屋质量保险新机制。作为全省房屋质量保险试点地市,济宁市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中,创新引入“保险+服务”新机制,既发挥保险兜底作用,又有效防范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试点县(市)通过“政府指导、财政出资”的方式,为属地既有房屋提供“商业保险+房屋安全体检服务”的综合保障。如邹城市采用“商业保险+抽查巡检+技术服务”模式,为自建房购买保险综合服务。保险公司对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和规范,提高抽查巡检工作效率和技术服务质量,根据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及时履行安全隐患报告责任等情况,对因房屋安全问题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理赔;抽查巡检团队按照绿码10%、蓝码15%、黄红码100%、经营性自建房100%的比例对属地自建房进行安全抽查检查,并向住建部门和属地镇街提交抽查、检查工作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建立质量安全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为从事自建房管理的专业人员和镇街自建房安全管理员、安全协管员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出具鉴定报告,出具可操作性处理意见。微山县采用“城镇居民房屋综合保险”模式,财政出资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保险范围主要包括老旧危房房屋安全保障、居民及第三者人身伤亡保险,为全县老旧危房实施安全保障;同时加强对自建房的动态监管,由保险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已投保房屋安全实行动态巡查监测服务,经营性自建房每年进行全覆盖巡查,其他自建房按照A级每年巡查10%,B级每年巡查15%,C、D级每年全覆盖的比例进行巡查,结合济宁市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分级赋码,确保存量自建房使用安全。
健全制度,规范房屋建设流程。济宁市研究制定《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八条措施》,从新建自建房屋审批、建造、分级预警、全寿命周期体检等方面,创新工作措施。进一步更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图集,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建设方案,满足群众不同层次需求,并从规划设计源头保障自建房屋质量安全。在房屋建设方面,依托优质建筑公司,整合乡镇建筑工匠,将“村民自建”与壮大集体经济相融合,探索建立了外在“输血”、内生“造血”相结合的人才振兴模式,在保证房屋建造质量的同时,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因地制宜,创新隐患房屋整治措施。针对农村无人居住危房占比较大的实际,在管控存量隐患房屋上试点探索。在为群众确权基础上,将农村无人居住危房改造成公共服务设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同时,提高闲置房屋利用效率。如邹城市中心店镇中南宫村针对无人居住的闲置院落,投入改造资金80余万元,将村内8处荒芜院落“变废为宝”,将拆除后的宅基地改造成休闲娱乐广场、公用停车场和农用机械停放点,从根本上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微山县旅游发展集团以微山湖5A级旅游景区成功创建为重要契机,在微山岛镇杨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通过新(改)建、加固维修B、C级民房作为民宿使用,拆除D级危房腾退的土地改造为公共设施,实现了闲置自建房利用效率、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景区整体形象“三提升”。
开发数字化平台,实现智能监管。开发“济宁市房屋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设置赋码建档、分级预警、闭环管理、可视化等功能,全面提升房屋数字化监管水平。根据房屋隐患程度分别赋予绿码、蓝码、黄码、红码,实行“一栋一号一码”分级管理。实行分级预警,利用系统预设房屋预警条件,根据房屋检查时间和周期,将房屋风险划分为绿色预警、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个等级,每日自动弹出预警清单;开发手机APP小程序,指导邹城市、微山县建立村、镇、部门三级巡查管理网络,两地共设置房屋安全管理员1117名,通过使用手机APP小程序推送的信息,定期开展网格内自建房安全检查,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线上线下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