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省政府纾困解难相关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研究起草了《附属小型市政工程“三零”服务范围(征求意见稿)》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开工条件及配套改革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对外公开,自2022年7月27日始至8月6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建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