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建管〔2023〕16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理工作,提高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篇(2022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修订后的《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七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分为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21种)、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24种)、C(通用表,3种)三大类,共计48种用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自2023年12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新开工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均须统一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2023年12月1日前未竣工工程仍可延续使用原第六版修订版监理现场用表),其他建设工程可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本《监理现场用表》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和工程档案资料归档。
本《监理现场用表》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监制,供各单位免费下载使用。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