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审施工(试点承诺制)公示〔202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等法规、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试点下放事项)承诺制申报情况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1日。
来信来访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83666758,83666756。
附件:2023告知承诺制(江苏省下放)第1批施工企业资质公示名单.xls
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2023年第1批).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