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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加强全省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3-02-13 15:21 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阅读次数: 【字体:大中小】 【我要打印】

发布时间:2023-11-18作者:admin来源: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6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主要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等。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促进建筑业与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装配式建筑取得了较快发展,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达1.91亿平方米,2022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924.15万平方米,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总量的36.59%,位居全国先进行列。但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中还存在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组织方式和招标方式单一、评标办法不规范、评标专家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制约了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发展,亟需予以规范解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提出,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通知》。

  二、起草过程

  在《通知》起草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工作调研,借鉴了江苏、北京、山东等省推进装配式建筑、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先后征求了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部分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和装配式建筑专家的意见;《通知》通过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各方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通知》进行了多轮次修改完善,并严格进行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8条,包括装配式建筑评价、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资质资格、评标办法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监管重点等内容。

  一是开展装配式建筑评价。明确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DB34/T3830-2021)进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预评价。凡同时满足各评价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即可认为装配式建筑。

  二是完善建设组织方式。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推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企业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形成“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方式。

  三是优化招标方式。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四是规范招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从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施工经验提出投标人资格要求,可以将装配式产业基地企业、具有构件生产能力、投标人承诺的更高装配率作为加分项,可以从投标人技术实施方案、总承包管理能力、施工工艺、信息化管理水平、信用状况、构件生产商的生产能力等方面设置评审条款。

  五是严格资质资格管理。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关键岗位作业人员需按规定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六是完善评标办法。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可以设置相关评审条款。鼓励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定标规则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七是优选评标专家。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评标专家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少有2名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等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专家。评标专家应熟悉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或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包括项目管理、造价、设计、施工、质量检测、构件部品生产和科研咨询等。

  八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地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完善本地区招标投标管理规则,规范装配式建筑专家入库管理。建设单位要强化装配率评价工作,不得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名义随意改变招标范围、方式及法定程序,变相实施虚假招标。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纳入到招标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及时梳理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认真规范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绿色转型发展。

  

  解读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处室(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印

  联系方式:0551-62871559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6643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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