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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知识 >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9-08-22 09:01 信息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次数: 【字体:大中小】 【我要打印】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9-08-22 09:01 信息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次数: 【字体:大中小】 【我要打印】

发布时间:2023-11-18作者:admin来源: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引导、规范和监督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暂行规定.doc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9377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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