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上报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信息的通知》(闽建办筑〔2018〕4号)要求,为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便于市场各方主体及时掌握我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信息并择优选用,经福州、漳州、泉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现将我省第十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第十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309/t20230922_6263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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