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省环卫基础设施存在布局不合理、总量不足、选址难落实、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8月25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切实强化城乡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2015年3月前,市、县完成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要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规划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严格把关,确保环卫基础设施落地建设,进一步明晰环卫基础设施产权和管理,强化督查考评。(厅城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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