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压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11月3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厅安委会暨全区住建系统学习贯彻《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专题视频会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林毓出席会议并讲话,厅二级巡视员高海玻主持会议,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负责消防审验工作人员,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共7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11月1日自治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暨《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视频会议精神,对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8号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了宣贯培训。学习了《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刻汲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务必扛牢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履职尽责,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
会议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以来,已经成为防范建设工程火灾事故的第一道关口,任何麻痹懈怠、不规范、不合规的审批行为,都可能造成无穷隐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务必汲取近期各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我区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任务依然繁重艰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重点,扎实做好冬季火灾风险防控治理工作。一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把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关,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对建设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二是扎实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电焊明火作业等消防安全措施。三是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巡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四是结合冬季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筑,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抓好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特别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压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会议要求,新修订的《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的重要规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持续抓好学习宣贯落实,分批对从业人员、行业单位开展培训,提升全行业能力水平。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照《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结合实际抓紧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同其他有关行业部门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暗访督察等机制,加强合作统筹。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稳定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
会议还对做好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及2023年度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