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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系统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刘慧军“我愿意在公益路上一直走下去”

发布时间:2023-11-25作者:admin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她多年来对贫困家庭孩子进行生活援助和情感疏导,帮孩子们走出“藩篱”,拥抱美好生活。她积极投身公益,她用爱心与温暖传递着无限正能量。

  刘慧军是一名普通职工,是一名注册志愿者,是被资助孩子称为“心中有阳光,脚下有方向”的人,是社区独居老人口中的“闺女”,是同事口中“有事找刘姐”的“刘姐”……她用爱心与温暖传递着无限正能量。

  刘慧军家庭是一个普通家庭,夫妻二人都是普通职工,再加上孩子的生活学习开支,家庭并不富裕,但当了解到贫困家庭孩子因经济拮据而为上学发愁时,她积极与丈夫沟通,从本来紧巴的生活费中挤出一点开支,去资助贫困学生,让贫困学生走出生活困境,拥抱美好生活。多年来,她资助的3名学生中已有2人顺利考入大学。河北易县的一名学生,因父母生病返贫,一度让喜欢学习的她对未来失去了信心。刘慧军出“资”又出“爱”,经常性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激励,给了她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考上大学后,这名学生在给刘慧军的信中写到:“阿姨的行为让我知道善意是什么样子,您来过我的高中,为我轻轻拨开阴霾,给我信心!我以后也要和您一样做个心中有阳光、脚下有方向的人!”

  多年来,刘慧军帮助社区独居老人购买所需生活用品,陪他们聊天,成了社区独居老人们一到周末就盼着来的“闺女”;定期到阳光家园看望智力缺陷儿童;为工程所在驻地社区环卫工人提供便利服务,她用一件件小事温暖着身边的人。在刘慧军的影响下,她所在单位在天津、广州、河南等地的工程项目有都成立了公益小分队,越来越多的同事加入了志愿者行列,把爱持续传递下去。

  2022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2019年被天津市妇女联合会、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天津市最美家庭”。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j.gov.cn/xwzx_70/zjdt/202311/t20231123_6463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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