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关系着房屋安全、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前不久,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加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制度,并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以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维护公共权益。
加强申报登记。全面实行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业主或者使用人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将有关资料向为本小区物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凡巡查发现未申报登记装饰装修的行为,物业公司必须要求业主限期补办。
签订服务协议。物业公司在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办理完装饰装修登记手续后,及时为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手续,并与业主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实行挂牌公示。各物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优化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流程。业主完成申报登记工作后,物业公司应督促业主在显著位置张贴《既有建筑改扩建及装饰装修项目登记表》《既有建筑改扩建及装饰装修项目承诺书》。
狠抓监督巡查。各物业公司严格执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巡查、劝阻、制止职责。加大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其他违反装饰装修协议约定行为的,及时要求业主及装修施工人员改正,直至恢复房屋原状、整改合格。对拒不整改的,责成相关人员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镇(街道)、职能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申报流程,提高广大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文明居住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来源: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