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宏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23。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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