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的思路,构建市级政府投资“1+2+N”全链条监管体系,即印发“一个”管理办法,出台评分轮候、交付使用“两个”制度文件,研究制定“一系列”过程监管措施,将关键节点和重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集中建设项目全程有效监管。
积分轮候以检查考核为“抓手”
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项目——姑苏区干将西路1038号集中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现场,各类施工作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对原建筑进行加固及装修改造后,这里将成为苏州市统战系统的集中办公区。
“相比以前的代建模式,现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由监管单位对我们进行考核排名。以前大家挑项目、‘打招呼’,现在按照考核分数决定谁先谁后,公平!”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林烽说。
2021年,苏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建办”)出台《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评分轮候规则(试行)》,建立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录库。
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处长殷勇介绍,名录库内的单位通过轮候方式竞争项目,按照积分排名,积分最高者具有优先选择项目的权利。每半年考核后,根据成绩关联轮候顺序;使用单位则通过回访考核机制对实施单位进行考核。如此一来,倒逼各实施单位把工作做实做好,形成良性竞争。
业主省心以方案定制为“助手”
“现在我们省心多了,只要把具体需求告诉实施单位,由他们统筹安排,再也不用操心项目后续招投标和实施过程的管理问题。”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二期项目使用方、医院总务科科长钮武平说。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项目由苏州市级财政投资,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单位负责集中建设,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为项目使用与接收主体。
项目启动初期,实施单位加强与使用单位沟通,派驻设计师对各个科室进行设计及使用功能对接,充分了解院方功能需求,方案成熟后,使用单位、实施单位和设计单位三方共同确认方案,形成会议纪要,避免随意更改设计方案。
组织交付以协调监督为“推手”
抓好项目“起点”的同时,《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项目交付流程,解决了项目交付难题,为集中建设工程画上句号。
据了解,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集中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时向苏州市集建办办理交付使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实施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交付使用申请或擅自将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项目交付使用单位的,由市集建办责令限期改正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轮候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提请领导小组将其清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录。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