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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01作者:admin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通知》规定的分工,住建部门负责部署、组织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供水企业排查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等问题,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指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厅城建处)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hygl/csjs/xyxx/201406/t20140625_28797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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