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教育部来湘调研评估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为总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评估常德市发展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成效,12月11~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小华带队来湘开展常德市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调研评估。
12月12日上午,评估组一行先后赴临澧县停弦渡镇中学保障性租赁住房、汉寿县太子庙镇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场调研。
12月12日下午,评估组召开评估座谈会,听取省级住建、教育部门,以及常德市、汉寿县、石门县关于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常德市住建、教育部门,部分县市人民政府,基层职工、教师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常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振宇,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郭建国,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吴启旺参加座谈会。
黄小华指出,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建设完善乡村教师住房保障体系,按照上级精神研究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举措,确保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安居乐业。要强化沟通协作,教育部门与住建部门要协同发力,摸清底子,找出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要做好经验总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氛围,为乡村教师做好保障。
潘伟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做好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摸清需求,制定规划计划,更好利用各类支持政策,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分配、退出机制;要加强动态管理,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促进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将常德经验推向全省、全国。